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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05-25
会员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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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专刊》 2010年第12期

    本期要目

    协会动态

    ★欧冠联赛官网2010年工作总结

    重要发文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

    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二项措施

    ★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47.3万起

    ★十省份联手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各地协会

    ★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换届

    行业资讯

    ★人民网盘点出2010年公安系统十大行动

    ★国家高速公路网2015年将基本建成

    欧冠联赛官网编

    欧冠联赛官网2010年工作总结(摘选)

    2010年,我会在公安部党委和部交管局的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按照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紧密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协会向前发展。

    一、紧密围绕公安部交管局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实施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会分别与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百威英博啤酒集团、保乐利加(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合作,开展了“驾给我好吗”、“向酒后驾车说不”以及“汽车安全与环境技术巡演”等公益宣传活动,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11月底,公益广告发放量已超过2000万份,签名活动参与人数达到数百万人次,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按照部局工作安排,协会积极配合做好部局与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开展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工作。协助部局对各地上报的宣传挂图(招贴画)、专题片、电视公益广告和文艺作品四类参评作品做好登记、筛选和评选工作。

    (三)参与了多项公安部交通安全技术标准的审定、修订工作。

    二、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

    在局领导的关心和部局各处的帮助下,在全国各地交警部门和会员单位的支持下,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基本实现了部局领导提出的“要把本届博览会办成有规模、有影响,充分展示道路交通管理新技术、新产品”的目标要求。本届博览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办会水平、规模、实效较前三届有了新的进步。据统计,博览会期间签订意向性合同近3亿元,在规模、行业影响力和专业性上初步形成了交通安全产品领域的品牌展会,各地交警、参展企业和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20多家媒体对博览会进行了及时报道,进一步扩大博览会在社会面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有关新闻媒体相关报道近千篇(条),网络媒体4.6万条次。

    三、密切与各地协会和会员单位的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协会进一步贯彻部局领导关于积极推进地方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建设和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加强与各地协会、理事和会员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一是吸收了北京国力同创等16家企业为新会员单位;二是分别在北京和广东召开了理事和会员单位座谈会,通报协会工作情况,听取部分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与到访的山西、浙江等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领导交流工作,帮助辽宁省葫芦岛市、山东省潍坊市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提供咨询,及时沟通信息,相互学习经验,共同推动了协会整体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的管理,切实提高办刊质量,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的作用

    围绕部局中心工作搞好专题报道。杂志社积极主动地配合部局各个阶段工作重点,精心策划了“交通文明行动计划”、“春运交通安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各地校园安保工作”、“严厉打击涉牌涉证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等专题报道。同时,解读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对“车管服务下乡”、执法规范建设,特别是各地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执法示范中队建设以及公安交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及时采访,对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工作经验和做法给予了大量的宣传;对青海省玉树地震、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也都进行了深度报道,有效的发挥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加强与各地宣传部门和通讯员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稿件质量,扩大发行量,2010年发行达6万多份,有力推动了与基层交警部门的交流、互动。

    五、严格管理,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部、局领导关于“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协会、杂志工作,工作不能下滑,队伍不能出事”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安部开展的集中警示教育、创先争优、部属社团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以“务实、创新”原则,努力完善协会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协会建设。在每项活动中都认真梳理和查找工作上、制度上的漏洞,将各项检查和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全面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协会的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1年协会将在部交管局的领导下,在各理事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用心做好每一项工作,更好地发挥桥梁作用。紧紧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加强提高调研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办好杂志,为理事和会员单位做好服务。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

    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二项措施

    一、认真落实“五个一”。对2010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一次认真剖析,向党委、政府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做一次汇报,制订一套工作方案,提出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过硬措施,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切实加强预警研判。每周分析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每半个月会商一次事故预防对策,每月通报一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总队每月要对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支队每月要对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逐案开展评析,剖析事故原因,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跟踪抓好问题整改。

    三、严查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多雾结冰路段为重点,综合采取增设限速标志、固定测速、流动测速和区间测速等多种方法,加强对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严厉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疲劳驾驶、逆行、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公路通行秩序,大力减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及国省道正面碰撞事故。

    四、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六必查”。充分利用省、市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消除。

    五、集中整治货车隐患。各地车管部门要对在用的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未按期检验的,要及时告知运输企业或车主按期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要严格落实货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等查验要求。对安全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各地要通过交警队信息平台跟踪了解辖区内大型货车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六、开展运输企业集中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清查企业挂靠经营问题,摸清挂靠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底数,建立专门台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安全隐患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夜间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警示车辆驾驶人,严防发生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七、严格营运驾驶人管理。每月对营运客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进行一次清理。对交通违法记分临近12分未处理的,要督促企业提前通知驾驶人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对驾驶人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凡累积记满12分的,及时抄告运输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禁止驾驶人继续从事营运,并限期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并接受处理。路面执勤民警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在查处营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查询交通违法累积记分情况,对达到12分的,要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八、全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公路桥梁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西北、西南地区要大力解决路侧防护设施缺失的问题,东部地区要着力解决公路中央隔离设施缺失的问题。对尚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年底前,省级挂牌督办的隐患路段难以治理完毕的,要上报我局备案。

    九、积极应对恶劣天气。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制定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预案,完善相关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与气象部门沟通信息,提前分析预测恶劣天气警情,并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施工救援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督促公路经营管理部门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加强社会宣传提示服务,及时发布应对恶劣天气采取的交通管控、分流等工作信息,提前做好交通诱导,确保不发生因恶劣天气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的交通拥堵。

    十、强化区域警务合作。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区域警务合作,共同分析跨区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实行联勤联动,开展区域性整治。对从事异地运输的营运大货车,登记地和使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和路面执勤执法等协作,实现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流出地”“流入地”管控的“无缝对接”,严防失控漏管。

    十一、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宣传。针对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加强整体策划,追踪典型案例、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功能,向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和社会公众集中传播冬季道路交通出行知识。

    十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包保和联系重点地区的督查责任制,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总队领导要亲自带队,蹲点督导,深入实地调研和督导,督促整治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开展市地之间、县(市、区)之间异地交叉检查,进一步增强督导检查效果。对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并取得实效。

    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

    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47.3万起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消息,在2010年开展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47.3万起,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总量呈现总体下降趋势。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既扰乱交通秩序、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又偷逃国家税费、损害他人正当权益,还引发许多违法犯罪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公共安全的顽症和痼疾,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危害非常大。当前,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有恃无恐,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突出,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部分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未上交强险,受害群众的经济赔偿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且这些车辆肇事后往往逃逸,案件难以侦破,给受害群众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同时,套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信息被记录在被套牌的机动车上,侵害了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假牌假证、套牌为非法车辆提供伪装,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和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作案工具,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秩序。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2008年至2010年,公安部连续3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为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效果,公安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同时,修订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使用管理。

    十省份联手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从12月1日起,贵州、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建立5项警务协作机制,全面实现警务合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这5项警务协作机制包括打击非法改装、酒驾等行为,还严格了安全检查、资质审核等方面工作。在预防重大交通事故方面,建立客车防超员、防疲劳驾驶区域警务协作机制。10省(区、市)交管部门开展客运车辆联合整治,建立跨省长途客车驾驶人休息点,落实省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24小时勤务制度。

    在打击非法改装车方面,建立严格大货车安全检验、治理非法改装、强化源头管理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各地将严格货车路检路查,对查获的异地违法货车,要当场查处并及时向车辆登记地交管部门通报信息,要严格货车异地委托检验;同时建立严格资质审核、严格教育管理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对中型以上客、货车辆营运驾驶人驾驶证有效期、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清理,逐一审核驾驶人所驾车辆是否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对应。

    十省份特别建立联勤联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集中警力严厉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高速公路和国道区域警务协作,增设临时执勤点,定期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同时建立事故情报信息区域共享警务协作机制,建立安全形势会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区域会商会议,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协作配合机制。

    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换届

    据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秘书处的信息,11月23日,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昌隆重召开,会上通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聘请湖北省副省长段轮一、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飞为名誉会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马国宪当选为会长,东风汽车公司党委书记范仲,湖北公路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华良,湖北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周世剑,中财保湖北公司总经理周德新,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新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永宏,湖北警官学院交通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宁乐然当选为副会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调研员方三九当选为秘书长,林炎、刘斌继续连任当选为副秘书长。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在全省各级公安交警和省民政厅的关怀和支持下,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已走过四年的历程。四年来,协会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章程,不断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广泛深入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出版发行了《平安行》报,向有关单位、个人会员赠送50余万份。为方便驾驶员及时了解车辆违法和法律法规等交通安全相关信息,协会还开通了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网,免费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按照为广大会员服务,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服务的宗旨,协会针对异地交通违法缴款难的实际问题,于2008年6月在全省各市、州开设了服务中心,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代缴。自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开办异地交通违法代缴服务以来,共办理全省范围内的异地交通罚款代缴近46万笔,极大的方便了省内各地的驾驶员,赢得了广大司机朋友的一致好评。同时,协会及各地代表处、工作站对因交通事故得不到赔偿和特困会员还及时提供了无偿救助服务,主动上门慰问,给予经济上和法律维权方面的帮助;对于子女就学经济困难的会员,协会也积极动员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捐赠帮助。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名誉会长、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人民网盘点出2010年公安系统十大行动

    2010年底,人民网盘点2010年全国公安系统十大行动,其中“整治酒驾“零容忍”行动醉驾者一律拘留”列入其中。

    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深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的高压态势,对酒后驾驶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广大公安交通民警不论严寒酷暑,不论白天黑夜,始终坚守在查处酒驾一线,面对酒后行为失控人员的“纠缠”或暴力抗法,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52.6万起,其中醉酒驾驶违法行为7.3万起,有效遏制了酒后驾驶的高发势头。

    2011年严惩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零容忍”。

    国家高速公路网2015年将基本建成

    据中国公路网信息,在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表示,到2015年,我国要初步形成涵盖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的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2015年要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李盛霖提出,在公路方面,要以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为龙头,加强省际连接线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修订国家公路网规划,强化国省道改造,力争“十二五”末,路网整体结构优化升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此外,水运方面,要有序推进沿海港口建设,完善煤油矿箱等主要货种港口布局,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以临港工业为依托的沿海港口新港区开发建设。到2015年,我国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适应度达到1.1:1。民航方面,优化机场布局,增强机场保障能力,到2015年,民用机场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级城市和人口。

    李盛霖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引导和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优化运输组织,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以及集装箱、江海直达等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加快甩挂运输试点工作。

    就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李盛霖指出,到“十二五”末,要实现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平均覆盖率60%,建成城市公交专用道10000公里,民航航班正常率保持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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