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协会动态]
★欧冠联赛官网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摘选)
★欧冠联赛官网召开协会网站升级方案专家论证会
[交通资讯]
★公安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要求
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保持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各地全面启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备受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出台
[网摘资讯]
★北京将探索推广实名交通卡
★出租车司机拒载最高罚200元
[国外资讯]
★荷兰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确保公交安全
★旧金山:手机应用程序帮车主寻找泊车位
欧冠联赛官网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摘选)
今年一季度,在部党委和部交管局的领导下,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和2012年协会工作安排,抓住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一、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谋划全年工作
根据部领导关于加强协会工作和杨钧局长在换届大会上对新一届协会提出的要求,协会领导班子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谋划2012年工作。一月份上报了协会2012年工作计划,主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调研、办好杂志、完善网站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
(二)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
一是已拟出包括工作部门职责、财务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征求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意见,待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二是完善协会办事机构,协会在组建车辆驾驶人安全研究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研究部的基础上,今年一季度筹备组建了会员联络部和专家组,新成立部门的工作已初步展开。三是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予以调整;对不适合在协会工作的,予以辞退,确保队伍精干、高效、可靠。
(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为落实部、局领导关于协会要重点做好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根据部交管局“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总体工作安排,协会策划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摄影比赛、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百花放映”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安全文明金牌驾驶人评选、赠送“小黄帽”公益宣传、与中国平安共同开展“春天有约平安行”大型安全出行主题活动等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总体方案已上报部交管局。二是协会于一季度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此次改版,在保留宣传协会工作、服务协会会员功能的同时,主要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方面的功能,使协会网站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加强与会员单位和各地协会的交流、合作
一是3月1日,协会召开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工作座谈会。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及甘肃协会理事长、秘书长参加,刘钊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地协会介绍了今年的工作计划,并就协会如何开展工作交流了经验,会议还具体研究了与各地协会共同开展宣传、调研等工作。二是协会领导分别到北京东方时尚驾校、易华录公司等会员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就会员单位更多地参与协会活动;协会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进一步支持会员单位科技研发创新;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地开展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五)进一步提高杂志办刊水平
一是请有关专家对编辑进行授课,提高编辑水平。二是调整杂志版面,逐步增加实用性、操作性强的交通执法、交通疏导、预防事故等管理经验内容和服务性强的汽车性能、驾驶安全(预防事故)等内容,现在杂志无论从选题、采编以及选图都更加贴近交通管理中心工作,贴近交通安全宣传主题。三是加强广告和发行工作,截至3月底,广告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杂志发行量达到4.2万份。
(六)加强财务管理,做好2011年度审计工作
协会于今年初聘请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对协会前任法定代表人赵晓平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协会和《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2011年财务收支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认为协会和杂志社财务管理公允反映了2011年度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此项工作已向民政部报告。
二、二季度工作计划
(一)全面启动“牵手平安行”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按照活动总体方案要求和先易后难的原则,拟于4月份启动“百花放映”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完成宣传片的制作;配合部交管局宣教处启动交通安全作品评选工作。拟于5月份启动交通安全摄影比赛和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二)开展好与社会企业合作的其他交通安全宣传项目。与保乐力加(中国)公司及日产(中国)公司的合作项目将在原有合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众宣传面,在宣传手段和方法上创新,最大限度的提高宣传效果。
(三)做好民政部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将按照民政部和部人事训练局社团组织年检工作要求,报送有关年检材料。同时,根据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改进建议书》(第[2011]57号)要求和部、局领导批示,完成整改。
(四)组织专家调研,申请课题研究。一是与各地协会共同开展提高驾驶人培训考试水平意见、重点车型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意见的调研工作,拟在7月份形成调研报告。二是邀请业内外专家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完善机动车检验源头监管平台系统框架,申请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建设课题。
(五)参加国际道路交通安全协会(PRI)年会。为进一步增进与各会员国的友谊,学习先进国家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拟于6月6日至15日组织广东、湖南交警总队赴摩洛哥参加PRI年会,与会员国建立密切联系。
(六)为提高通讯员队伍编稿水平,杂志社拟于5月至6月份举办通讯员业务培训班。
欧冠联赛官网
召开协会网站升级方案专家论证会
2012年4月1日,欧冠联赛官网召开了网站升级方案专家论证会。
会议邀请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光荣传媒、易车网、北京精英智通、人民公安报社交通安全周刊、河北省交通电视台、北京市交管局、河北省交警总队等单位的专家参加。
会上,王京秘书长介绍了协会网站总体升级方案,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改版后的网站采用了政府门户特征的图文版形式,界面设计整体美观、大气、简洁,能够突出自身特点。各位专家也对网站的定位、主要栏目设置、维护更新等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协会下一步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措施,对现有网站的版块、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使协会网站更具权威性、可读性。同时,还将招聘2-3人作为网站的技术支持人员,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公安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要求
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保持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4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对近期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再部署再强调。
会议指出,辽宁大连“4·7”事故和安徽宿州“4·12”事故均是由驾驶人违法行为导致,暴露出个人所有大中型客车安全监管存在漏洞、事发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将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各项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隐患整改,狠抓关键措施落实,狠抓责任倒查追究。要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情报主导下的路面执法警务机制,对近期大事故进行剖析和曝光,加大对重点驾驶人的警示和提示力度,着力提高对客运从业驾驶人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强调,各地要对大中型客车及驾驶人开展集中排查。自即日起,各地车辆管理所要对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大中型客车以及大中型客车驾驶人违法记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逾期未检验的,及时督促其进行维修、检验;对发现有从事非法营运的,要通报道路运输机构依法查处。对大中型客车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记分或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督促其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参加学习和考试。要加强重中型货车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货车车身反光标识和侧后防护装置。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持续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警种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线联动、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等措施,形成集中整治声势,确保高速公路和主干道路不漏管失控。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预防,总队、支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对重点地区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逐项检查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凡发生涉及营运车辆的事故,要严格倒查源头管理问题。
各地全面启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4月12日是2012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在广东、山东、河南、北京督导检查统一行动日工作情况。
当天,各地举行了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和统一行动启动仪式,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处设立宣传点,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户外广告、播放宣传光盘、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地最大限度地充实一线警力,科学组织勤务,在流量集中路段、时段增加执勤警力,明确执勤民警责任区,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统一行动的强大声势。各地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和“牵手平安行”活动,积极发动广大驾驶人参与创建、监督创建、评议创建,不断提高创建效果。
据统计,各地在集中统一行动日共查处“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余万起。
备受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出台
2012年4月10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校车安全管理有了专门行政法规。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同时,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条例还对政府部门、学校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校车驾驶人的条件,校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通行安全,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以及违法后的处罚等做了规定。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摘编:中国新闻网)
北京将探索推广实名交通卡
北京市发布《智慧北京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表示,今后,北京将在交通领域推广信息化管理,并将推广“市民卡”,包括社保卡和实名交通卡等,使市民能持卡享受医疗、就业、养老、消费支付等社会服务。全市公交地铁将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根据计划,今后北京将在交通领域增加信息化管理。《纲要》表示,将推动各类交通信息共享,推广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并将在公共收费停车区域(场)推广停车电子计费系统。
此外,将运用移动互联网、基于位置的服务,视频识别等智能技术开展人群流动情况的动态感知试点,在公交、地铁、商场、车站、大型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建立人群流动动态感知信息网络,支撑交通管理、社会治安、公共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应急等城市运行保障活动。(摘自:北京商报)
出租车司机拒载最高罚200元
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针对从业者个人、出租汽车经营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规定》分别明确了违规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无证经营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出租汽车经营者,如果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将被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如果存在渎职行为,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荷兰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确保公交安全
荷兰第二大城市鹿特丹的公交部门近日开始在有轨电车线路上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以确保公共交通安全。
据了解,这套人脸识别系统将在乘客上车时对他们的面部特征进行扫描,并根据提前储存的一些“特殊乘客”的面部特征进行识别。如发现乘客中有曾在公交电车上滋事而受到禁止乘车处罚的人,系统将立即拉响警报通知司机。这项计划为期一年,之后将视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推广。(摘自:中国交通安全信息网)
旧金山:手机应用程序帮车主寻找泊车位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现在,在旧金山可以用一款手机应用程序寻找可用停车位。7000个咪表泊车位和12250个其他车库泊车位都已经安装了传感器。一旦车位空了,传感器就通过无线通讯将信息传给电脑,然后一分钟之内,该手机应用程序的使用者就可以获得可用停车位信息。
该应用程序用蓝色表示可用车位,红色表示已用车位。现在仅适用于iPhone,政府希望不久其也能适用于其他手机。(摘自:中国交通安全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