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电动自行车成为人们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4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然而,便利出行背后隐藏的安全问题愈发凸显。如何让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2025年9月1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直指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风险。为普及新标准的重要内容,本刊记者专访了新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刘云柱。

本刊记者: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规范要求有哪些完善?有何重要意义?
刘云柱:新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广大消费者、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加以认真吸收采纳,从而在各相关方的关切和诉求之间尽可能取得了协调和平衡。在经过70余次调研、160余次技术研讨、220余次实验验证、5.3万条意见建议的处理、近13万份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2024版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旧标准)相比,新标准要求在安全方面更加严格,在使用方面更加便利。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相关的另外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相互衔接,从源头提升了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质量总体水平。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规范要求有诸多完善,如提高防火阻燃能力、限制塑料占比、优化电机要求、加强防篡改、提升制动性能、提高铅酸车型重量上限、加强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新增动态安全监测、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鼓励安装后视镜与转向灯等。这些修改和完善能够有效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本刊记者:在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风险方面,新标准有哪些关键的改进之处?
刘云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为减少交通伤亡事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宜过高,因此,新标准维持旧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25km/h的要求。目前,许多使用中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出了标准的规定,主要原因是这些车辆的电动机在动力性能方面有较多的余量,给非法篡改最高车速留下了空间。为确保交通安全,新标准中增加了电动机空载反电动势以及电感值差异系数等指标要求,从而确保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加严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在湿态下车辆制动距离缩短了近一倍。比如,单后闸制动距离由过去的19米缩短到现在的10米,双闸制动距离由9米缩短到5米,这样有利于减少超速等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减轻对人员的伤害程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后视镜可以帮助骑行者观察后方的车辆和行人情况,减少视觉盲区;转向灯可以使其他交通参与者提前了解骑行者下一步操作。为了进一步提高骑行安全,新标准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
本刊记者: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新标准有哪些要求?
刘云柱:针对当前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易被篡改、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的问题,新标准分别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其中,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应留后门,且不应通过解码器、物联网技术等进行改装等;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无论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此外,还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给出了6大类常见的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为产品防篡改设计及检测抽查提供指导和依据。
新标准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从而降低事故风险,减少事故发生。
本刊记者: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同时,为了方便电动自行车出行,新标准有哪些考量?
刘云柱:新标准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这是考虑到近年来消费者出行半径扩大、充电不够便利等因素做出的调整,这“8kg”如果用于安装铅酸电池,将额外增加约20公里续航里程,有助于满足消费者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频次的需求。同时,考虑到电动自行车必要的载重能力和骑行中可能存在的短时爬坡等实际需要,新标准允许电动机短暂地输出较高扭矩,确保电动自行车能够更好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满足消费者使用需求。
此外,旧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大多数消费者不仅不使用该功能,反而主动将脚踏板拆除。为此,新标准中仅要求采用电助力模式的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对电驱动电动自行车不作强制要求,从而有助于生产企业根据车型自主决定是否设计和安装脚踏骑行装置,不仅节约了生产成本,而且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提升了产品的实用性。
本文刊发于《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2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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